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战略部署,组织和动员各方面力量,加快推进2020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,强化工作分工和责任落实。
盐城市总工会依据《关于印发市级部门(单位)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工作任务明确如下:
1、建立信用工作联络员、信息归集员和信息审核员"三员"机制,加强"五一劳动奖章、劳动模范、文明职工、最美职工、先进个人"等表彰荣誉信息采集,按照信用信息归集的时效性、规范性和完整性的要求,及时准确做好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及应用工作。
2、建立部门行政管理中应用信用承诺、信用审查、信用报告目录清单,推进信用信息和信息产品在行政监管中的应用,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。
3、加强本部门信用工作及获表彰诚信典型事迹宣传,依托"信用盐城"及时报道本部门信用工作动态。
请相关单位及部门及时按照信用信息归集要求填报信息。
附件:
社会法人表彰信息.xls |
自然人表彰信息.xls |